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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蘇省知識產權人才工作計劃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根據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提出的"在新時代展現高質量發展"總要求,為貫徹落實《江蘇省"十三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江蘇省"十三五"知識產權人才發展規劃》、"知識產權18條"政策,全面加強我省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高質量做好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培訓工作,加快推進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試點省建設,現制定2018年全省知識產權人才工作計劃。
一、重點任務
(一)提高培訓質量和實效。著力做好各類知識產權培訓事前、事中、事后相關事直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績效管理和跟蹤服務等工作,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強化培訓實效。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工程師、企業總裁和知識產權總監培訓的課程設置和教學管理,切實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統籌安排和整合相關培訓項目,避免重復培訓,減少培訓頻次,將申報2018年度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的負責人列入企業總裁和知識產權總監培訓,蘇北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加入企業貫標課程和學時。
(二)開展行政管理人員培訓。組織全省知識產權局系統新任干部暨園區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業務培訓,計劃培訓人員250人。舉辦專利行政執法普及培訓班和專利行政執法提高培訓班,計劃培訓全省知識產權局系統擬從事專利執法的管理人員和在崗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各70人。積*爭取省委組織部、各設區市及縣〔市〕、區組織部門的支持,將知識產權內容納入"876"培訓計劃和市縣〔市〕、區領導干部培訓計劃,進一步增強行政管理人員知識產權意識和能力。
(三)開展企事業知識產權培訓。舉辦企業總裁、知識產權總監培訓班和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班各11期,計劃培訓企業總裁和知識產權總監770人、知識產權工程師1400人。聯合省工商聯對企業家進行知識產權宣講和培訓,計劃培訓企業家100人。組織"正版正貨"承諾推進計劃項目培訓,培訓"正版正貨"承諾計劃街區及企業有關人員川人。舉辦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培訓班,培訓承擔省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服務機構等有關人員120人。進一步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制度運用能力。
(四)組織專利代理人相關培訓。組織專利代理機構規范化建設培訓班,培訓省內部分專利代理機構負責人及設區市負責知識產權服務業管理工作人員100人。組織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考前輔導和培訓,優化課程設置, 加強培訓過程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力爭考試通過卒取得新突破,面授班計劃培訓120人,同時面向各設區市繼續開放視頻課程。
(五)加強中小學知識產權普及教育。推進中小學知識產權普及教育活動的廣泛開展,聯合省教育廳計劃認定*二批江蘇省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20個。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縣〔市〕區開展本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活動,擴大知識產權教育的覆蓋面。做好"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推薦和申報工作。
(六)舉辦高校大學生知識產權知識競賽。聯合省教育廳、團省委在"4.26" 期間組織開展*二屆高校學生知識產權知識競賽活動。充實大學生知識產權競賽試題庫,制定和完善競賽規則、方案。加大宣傳發動力度,爭取更多高校參賽,著力提升高校大學生知識產權意識。
(七)支持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支持***和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發展,開展新興業態知識產權人才系統化、規范化的培訓教育工作,積*承接國家和各地知識產權局培訓項目。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增設知識產權學院或知識產權培訓基地,計劃新增1個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組織開展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工作調研,按照《江蘇省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管理辦法》,對培訓基地進行考核評估。
(八)做好知識產權人才評價工作。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通知精神,做好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庫專家、領軍人才、百名高層次人才的推薦工作。開展*三批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骨干才培拔工作,計劃評選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50名、骨干人才300名。做好省知識產權專業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推進有條件的設區市開展中級職稱評審。配合省人社廳推進知識產權職稱改革相關工作,建立更加科學完善的知識產權評價體系,努力形成與我省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知識產權職業體系。
(九)完善人才庫和人才信息網絡平臺。進一步充實和完善省知識產權人才庫和知識產權人才信息網絡平臺,發布知識產權人才供需信息,推動知識產權人才優化配置。完善相關使用與維護制度,應用信息化手段對各類知識產權人才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形成有效的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其享機制,為社會各界知識產權人才需求提供服務。
(十)督導南理工知識產權學院建設工作。按照其建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以下簡稱"知識產權學院" ) 有關工作要求,督導知識產權學院按時間進度完成目標任務。知識產權學院要切實發揮知識產權人才培養主陣地作用,在課程開發、師資引進和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有效進展。積*開展知識產權工程師、專利信息檢索與分析培訓、高校創新創業導師、專利代理人、企業法務人員等培訓,提高培訓質量,做好知識產權人才培訓績效評估工作。
二、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省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把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經費和專人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年度知識產權人才工作計劃,高質量做好全省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培訓工作。
(二)加強責任分工。省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省局主辦的各類培訓相關事務,對承擔省級培訓任務的單位做好協調督導工作,審核課程設置及授課專家等,并加強注程管理和績效跟蹤。各設區市知識產權局除做好本級培訓工作外,應積*配合承擔省級培訓的單位,在培訓的質量和實效上擔負起責任,特別是企業總裁和知識產權總監培訓項目更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并協調好培訓時間、地點,積*創造條件,主動做好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考前同步視頻培訓的對接,并組織好本地區報名參考人員的培訓工作。各承擔省級培訓任務的單位,要嚴格按著年度任務合同,高質量完成培訓任務,并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培訓內容、配置優質師資,加強培訓管理,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三)實行目標管理。省知識產權局將加強各設區市人才工作落實情況檢查,并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知識產權人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將知識產權人才工作作為年度考核內容之一,列入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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