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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專利申請常見的八大誤區
專利申請,是高新技術企業對科技成果保護*有效的方法之一,但目前許多專利權人依舊存在著對專利申請的認知誤區。智為銘略小編請教專業知識產權專家總結了專利申請過程中常見的八大誤區。
1、誤解專利的定義
為眾多科技研發人員所誤解的是,他們認為科技創新成果自誕生之即便擁有知識產權,可獲得知識產權法的保護。
2、科技成果曝光后再申請專利
有一部分的發明人,會從社會地位、頭銜等方面考慮,在未經思考情況下將成果公開于世,為此喪送該項專利技術的新穎性,淪為大眾可使用的專利技術;
3、科技成果迭代更新不申請專利
每一項專利技術都是應社會需求而生的,專利技術不可能一成不變就可以應付社會的需求,專利技術后期的研發工作必定為其帶來創造性、創新性的變化,此時如果不提交相關的專利申請,專利權人只能擁有前一項專利的保護;
4、科技成果只需要申請一項專利保護
許多發明人會認為科技成果只要申請一項專利保護即可,科技成果就可以得到全方位的保護。但其不然,專利可分為三種,分別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一項專利保護都范圍不盡相同,而且可以同時申請;
5、軟件登記版權即可而不申請專利
不少初創型的軟件企業會認為,開發一個軟件只要做好軟件著作權登記保護即可,但不得不提醒的是軟著只能保護代碼,而不能保護整個軟件的設計,如果軟件足夠優秀、前沿,理應對其申請專利保護;
6、過分保密專利技術
專利權人在自行或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時,有時候會過于保密專利技術,在技術方案上僅有簡單的幾句話,專利申請文件內容十分單薄,專利公開的信息分量過少,容易導致專利被審查員作出駁回的處理;
7、專利布局能力匱乏
專利申請涉及申請文件的撰寫,包括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而在撰寫此類文件時是有技巧的,專利保護的范圍不宜過寬,寬泛容易被駁回,保護范圍過窄,則容易使專利權人得到的保護縮小。
8、專利管理不當
現代企業能夠在內部設立專人、專崗負責知識產權的例子不多,因企業專利得不到科學管理,容易造成同一或近似類型的專利反復申請,同樣容易遭到競爭對手的侵權行為而舉證無力。
綜上,隨著科技的不斷創新發展,全國各地即將萌芽出大量的高新科學技術,中國即將在這波雙創的浪潮中走向經濟轉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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