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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19年度提升存量企業競爭力項目咨詢指南「智為銘略轉發」
各經濟板塊,各有關企業(單位):根據市政府《關于提升存量企業競爭力的工作意見(2017、 2021年)》(常政發〔2017〕7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提升存量企業競爭力工作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常政辦發〔2017〕 28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關于提升存量企業競爭力工作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的補充意見(常政辦發〔2017〕161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信工作的實際及產業轉型發展的形勢需求,為認真做好2019年度提升存量企業競爭力若干政策項目咨詢工作,特制定項目咨詢指南如下:
一、企業智能改造類
(一)“機器換人”項目
1、支持重點。
鼓勵工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促進制造裝備升級實施的“機器換人"技術改造項目,應符合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和產業結構調整支持方向,圍繞提升裝備智能制造水平,提高產品質量。
2019年度重點支持:
(1)智能設備投入項目:企業購買成套智能化設備用于提高效率的項目。
(2)生產線及設備改造項目:企業對現有生產、檢測、包裝、倉儲等環節進行智能化改造的項目。
2、申報條件。
設備投資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項目實施周期為2018、2019年度。
3、支持方式。
貼息支持和企業轉型服務券(簡稱“服務券",下同,實施辦法另發)兌付相結合的辦法。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按審計設備投入總額的一年期利息(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貼息,*高不超過100萬元。
符合下列條件的,按比例增加獎補額度:對列入市級、蘇州、省、國家示范智能化企業(車間)的,在原貼息數額基礎上分別增加10%、20%、30%、40%;優先支持本地企業購買本地智能化制造設備,對購置本地設備的企業,在原貼息數額基礎上增加5%。
對獎補額度超過30萬元的項目,超出部分按比例以服務券方式兌付(服務券具體實施辦法另制訂,下同),用于項目后續智能化投入。
4、申報主體。
注冊在本市的工業企業[外資比例占總股本不超過25%(含25%)]。
5、申報流程。
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將項目咨詢材料及電子文檔報送屬地政府進行初審確認,屬地政府于2020年4月30日(下同)前將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紙質材料一式二份、電子文檔材料、機器換人智能改造項目設備貼息匯總表等同步報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智創生態圈建設
1、支持重點。
(1)全市智能制造示范企業(以下簡稱“示范企業")。
(2)市級智能制造專業技術服務平臺、系統集成商以 及工業互聯網服務資源池企業(以下簡稱“專業平臺")。
(3)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
(4)蘇州市級智能工廠。
(5)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
2、申報條件。
示范企業:優先支持報告期(2019年1一12月,下同)中與本地智能制造服務機構合作進行智能化改造的、或完成蘇州市級智能車間深度診斷、或列入省示范智能車間專家現場審核名單的企業。在智能制造投入方面力度大、效果好,在提高生產效率、產品質量等方面引領作用突出,具有行業示范效應。
專業平臺:注冊在本市,主要從事智創研發和智造服務的社會化服務機構,具備較高的服務能力和社會聲譽,在推進智能制造發展中成效顯著。報告期內獲得省級工業互聯網服務資源池認定(命名)的企業(機構)。
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獲得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榮譽的企業。
蘇州市級智能工廠:獲得蘇州市智能工廠榮譽的企業。
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獲得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榮譽的企業。
3、支持方式
示范企業:鼓勵企業加大智能制造投入,對通過項目專家審 核確定的示范項目,以服務券形式擇優給予一次性獎補,每家企業獎勵*高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專業平臺:鼓勵智能制造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對本地 開展智能化改造(含工業互聯網)提供服務,對通過績效評審,服務成效顯著的平臺,按照報告期中機構服務營業收入的完成額,給予不超過5%的獎補,*高不超過50萬元。
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對獲得該榮譽的企業以服務券形式給予一次性獎補,獎勵金額*高不超過80萬元。
蘇州市級智能工廠:對獲得該榮譽的企業以服務券形式給予一次性獎補,獎勵金額*高不超過50萬元。
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對獲得該榮譽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獎勵金額*高不超過50萬元。
4、申報主體。
在報告期實施智能化改造成效突出,具有行業示范創新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智能制造專業服務機構及系統集成商;獲得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蘇州市智能工廠和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榮譽的企業。
5、申報流程。
示范企業:由申報主體進行自查申報,本局組織項目專家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擇優確定獎補對象;
專業平臺:由申報主體按要求整理申報材料,由本局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評估和績效評審,擇優予以獎補,并予以公示;
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蘇州市智能工廠和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由申報主體進行自查申報,本局按實認定后確定獎補對象。
二、企業兩化深度融合類
(三)兩化融合項目
1、支持重點。
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質量管控、市場營銷、集成應用等方面的信息化應用項目。
2、申報條件。
在報告期中項目實施累計投入50萬元及以上;項目具有行業信息化代表性,并在同行業中具有產品、技術、管理等方面應用信息技術的先進性、示范性;項目需在申報前已開始實施,并已應用部分或全部功能。
3、支持方式。
貼息支持和企業轉型服務券方式。對符合中報條件的項目,按審計項目實施經費總額的一年期利息(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貼息,*高不超過100萬元。
符合下列條件的,按比例增加獎補額度:對蘇州市級、省級、***兩化融合企業在原貼息數額基礎上增加10%、 30%、40%;優先支持本地企業采購本地軟件系統,對購置本地軟件系統超過5萬元的項目,在原貼息數額基礎上增加20%。
對獎補額度超過30萬元的貼息項目,超出部分按比例以服務券方式兌付,用于項目后續信息化、智能化投入。
4、申報主體。
常熟市級以上兩化融合企業,需在本市注冊且內資控股(內資超過50%)。
5、申報流程。
由屬地政府負責進行初審;經本局預審合格提交專家組進行審核認定;對貼息優惠條件進行資質認定;經*三方專項審計,確定補貼金額。
(四)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1、支持重點。
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兩化融合)示范、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通過的企業;
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標桿工廠類)、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星級上云)企業、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企業創建;
省級及以上制造業“雙創"平臺、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平臺類),以及小微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投入等。
2、申報條件。
報告期內,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已通過國家、省兩化融合貫標試點認定,且2019年獲得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
(2)新認定的國家、省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兩化融合)示范企業;
(3)新認定的國家、省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標桿工廠類);
(4)新認定的省星級(三星及以上)上云企業;
(5)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制造業“雙創"平臺、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平臺類);
3、支持方式。
分檔給予一次性補助。企業認定類*高獎補額度為:省級20萬元、***50萬元,其中獲得省三星、四星、五星級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的企業分別給予*高5萬元、10萬元、 20萬元的獎勵。平臺認定類*高獎補額度為:省級30萬元、***80萬元。
上述各類項目按獎補額部分以服務券方式兌付。
對小微企業用于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投入,以服務券形式予以定額資助。
4、申報主體。
報告期內獲得認定(命名)的企業。
5、申報流程。
提供專項資金申報表、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相關批文復印件等材料,并經審核確認。
三、"小巨人"企業培育及創新項目類
(五)“小巨人”企業獎勵
1、支持重點。
重點支持培育企業加大智能改造投入,實施重大兼并重組,強化產學研合作,加強市場拓展等,提升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列入2019年度“小巨人"培育的。
2、申報條件和主體。
2019年經認定符合“小巨人"條件的培育企業(“ 3 + 5 "產業領域,年開票銷售2~10億元,地方稅收超300萬元等)。
3、支持方式。
對新達標企業以服務券形式給予定額獎補,*高獎補額度為20萬元。
4、申報流程。
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報《常熟市“小巨人" 企業申請書》,并經審核公示。
(六)創新項目
1、支持重點。
國家、省級、蘇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項目;
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
國家和省級創新示范企業等。
2、申報條件。
報告期中新認定的國家、省級、蘇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
新認定的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
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創新示范企業。
3、支持方式。
對新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以服務券形式給予獎補,*高獎補額度為:蘇州市級15萬元、省級30萬元、***150萬元。
對新認定的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的企業,以服務券形式予以獎補,*高獎補額度不超過20萬元。
對獲得國家、省創新示范企業,以服務券形式予以獎補,*高獎補額度為:省級20萬、***100萬。
對于獲得其他創新項目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定額獎補,*高獎補額度20萬元。
4、申報主體。
在報告期內獲得認定的。
5、申報流程。
(1)專項資金申報表;(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3)新認定的批復文件;(4)其他相關材料。(注:創新類項目需經過申報評估程序)
四、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七)“專精特新"產品(企業)
1、支持重點。
重點支持企業爭創常熟市級以上“專精特新" 產品(企業)以及新技術新產品認定。
2、申報條件。
報告期中,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新列入國家制造業單項**示范企業(單項**產品);
(2)新列入省重點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產品、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3)新列入蘇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4)新列入常熟市“專精特新"產品
3、支持方式。
對通過認定的企業,分類分檔進行服務券獎補。*高獎補額度為:常熟市級10萬元、蘇州市級15萬元、省級20萬元、***50萬元。
4、申報主體。通過認定的相關企業。
5、申報流程。(1)專項資金申報表;(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相關批文復印件;(4)其他相關材料。
(八)首臺套重大裝備應用
1、支持重點。
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研制和運用。
2、申報條件及主體。
報告期中獲得江蘇省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的本市企業。
3、支持方式。
對于獲得首臺套省級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高獎補額度為20萬元。
4、申報流程。
企業須填報《常熟市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獎勵申請表》并提供證書復印件,并經審核確認。
五、企業**低碳發展
(九)**化改造項目
1、支持重點。
企業實施的鍋爐、窯爐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更新及系統節能改造、能量系統優化、半導體照明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
2、申報條件。
依托改造的生產裝置投產2年以上,實施以節能為目的的改造,以擴大產能為目的的項目不能作為節能改造項目咨詢,新建項目按政策規定須同時配套建設的節能措施不能作為節能改造項目咨詢。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不低于400噸標準煤;項目于2018年以來開工建設、項目上報時已竣工投產。
3、支持方式。
對年度節能量大于400噸標準煤的企業**化改造項目按節能量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每噸標準煤補貼200元,*高100萬元。
4、申報主體。項目實施企業。
5、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按《2019年**發展項目附件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按要求組織中報材料,并經專家評審和審核確認。
(十)**領跑補貼
1、支持重點。
(1)機電產品再制造、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循環經濟項目、能源管理中心、在線監測系統、清潔生產項目;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或評價、能源審計;
(3)無需申報的定額補貼項目:**制造體系建設。
2、申報條件。
(1)機電產品再制造、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項目技術和設備投資不低于200萬元;循環經濟項目、能源管理中心項目技術和設備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百千萬" 企業在線監測系統接入省級平臺;清潔生產項目是通過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驗收企業實施的中、高費項目。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基本要素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合同雙方在合同期內按實際節能量為基礎,按照合同期限分享節能效益,提供*三方機構出具的節能量審核報告。
3、支持方式。
(1)對機電產品再制造、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循環經濟項目、能源管理中心按技術和設備投入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貼,*高20萬元;
(2)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線監測系統、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或評價、企業能源審計給予分檔定額補貼,*高10萬元;
(3)對當年度獲得**制造體系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其中省級*高20萬元、****高50萬元。
4、申報主體。
機電產品再制造、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循環經濟項目、能源管理中心、在線監測系統、清潔生產項目、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或評價、能源審計項目、**制造體系認證由實施企業申報;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由節能服務公司申報。
5、申報流程。機電產品再制造、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循環經濟項目、能源管理中心、在線監測系統、清潔生產項目、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須按要求組織申報材料,并經專家評審和審核確認。其他項目由申報主體出具認定證書,并經審核確認。
(十一)鼓勵新型墻體材料產業
1、支持重點。
符合國家、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產業導向政策的新墻材技改項目(含新建項目)。
2、申報條件。
常熟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企業產品和工藝規模應符合《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目錄(2019本)》和《江蘇省墻體材料產業發展導向(2019本)》。
3、支持方式。
新建項目按照審計設備投入總額的5%予以補貼,*高不超過30萬元;
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審計設備投入總額的10%予以補貼,*高不超過30萬元。
4、申報主體。
符合條件的新墻材改造項目實施企業。
5、申報流程。
由符合條件的企業,按項目類別及要求分別組織申報材料,并經專家評審和審核確認。
六、中小企業發展服務
(十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1、支持重點。
(1)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建設項目;
(2)面向中小企業的聯合服務和其他重點專項公共服務項目。
2、申報條件及主體。
獲得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星級)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或承擔重點公共服務項目實施,并符合其他申報條件的單位(機構)。
3、支持方式。
對公共服務平臺能力建設和服務項目實施機構(企業),按照當年服務支出、能力建設投入,或者項目實際發生額,分檔、擇優給予獎補,*高20萬元。
4、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機構(企業),按要求組織申報材料,并經專項審計、專家評審和審核確認。
七、其他
(十三)相關專題活動。
對2019年度實施的智能制造專項服務、會展和節能宣傳等項目,根據實際發生額給予補貼,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八、申報事項和具體要求
(一)申報單位符合下列條件:
1、在常熟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文件中已 另行規定的除外)。
2、具有獨立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
3、信用良好且無違法和重大失信記錄,優先支持依法、誠信經營先進企業。
4、按照《常熟市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實施細則(試行)》,企業綜合評價結果不為D類。
5、符合指南明確的其他具體條件。
6、在報告期中,中報主體若發生失信事件的,獎補額度調整按照市財政局、信用辦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失信事件按市社會信用平臺或者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的處罰依據為準)。
(二)項目咨詢及兌付原則
1、同一項目不得多頭重復申報。
2、新認定(命名)項目以申報截止期內行政主管部門的正式行文日期為準。
3、申報主體同時獲得同類認定命名的按就高原則。
4、申報主體擬申報的項目本年度已獲得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不得再申請支持(上級明確要求地方給予配套獎勵的項目除外)。
5、已獲項目扶持的單位,未按要求辦理竣工驗收之前,不得申報項目。
6、對照實施細則標準,根據年度申報情況和年度扶持資金總額,對項目兌付額度作適當調整,若超出預算總額則按比例削減。
7、項目獎補金額單位為萬元,保留一位小數。
(三)申報項目按屬地化原則上報(指南及附件中另外明確的除外),項目所在板塊對申報材料要按要求嚴格初審,擇優推薦。申報單位及初審部門對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四)由局各職能科室(單位)制定并發布項目咨詢具體要求。申報單位應按申報要求提供紙質版材料,經屬地政府初審、匯總和蓋章后,報局相關科室。由各職能科室按政策扶持項目中報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專家評審和審核確認等相關工作。
(五)加強項目組織,拓展工作視野,創新告示方式和渠道,確保全社會企業的知情權和知情覆蓋面;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確保推薦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過程規范化;禁止社會中介機構以非法盈利為目的代理編制中報材料,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中報主體3年內申報資格,并將申報主體、中介機構等責任主體認定為失信行為,報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管理機構予以記錄;采取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和績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監管;切實做好指導服務,為企業項目咨詢提供個性化幫扶。
(六)其他事項
1、本年度項目采取“集中申報、集中受理"方式,項目咨詢受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底,逾期不予受理。
2、本年度各類項目咨詢表式,可在“中國常熟" (h t t p: //www. changshu. gov. cn/zgcs/),網上政府一工信局一公示公告欄查閱下載。
(七)項目咨詢聯系方式
1、綜合咨詢:黨政辦(綜合規劃與法規科)(電話:51530523)、機關黨委,(電話:51530422)
2、企業智能改造類:智能制造推進科(電話:5巧31327、 51530327)
3、企業兩化深度融合類:信息化推進科(電話:5巧30324、 51530627)
4、“小巨人"及創新項目類:運行監測科(電話:51530331)、技術創新科(電話:5巧30329)
5、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類:企業服務科(電話:51530622)、智能制造推進科(電話:51531327、51530327)、技術創新科(電話:5 1 5 3 0 3 2 9)
6、企業**低碳發展類:投資與技術改造科(節能與綜合利用科)(電話:51530412)、墻改辦(電話:52798805)
7、企業發展服務類:企業服務科(51530622)
8、其他:智能制造推進科(電話:51531327、 51530327)、企業服務科(電話:51530622)、投資與技術改造科(節能與綜合利用科)(電話:51530412)
附:《2019年項目咨詢具體要求及附表(附1一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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