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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企業研發費用增長后補助申報「智為銘略轉發」
一、申報對象
申報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在相城區登記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
2. 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在規定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3. 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8月28日(周五)
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三、補助標準
補助標準1:對連續兩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且企業研發費用年度增長2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研發費用增長6%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300萬元。
補助標準2:對連續兩年及以上向稅務部門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按照年度研發費用增長情況給予后補助,比上一年度增長10%以下(含10%)、10%~20%(含20%)、20%~30%(含30%)、30%以上的分別給予5%、8%、12%、15%的補助,同一企業年度補助*高不超過100萬元。
補助標準1和補助標準2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四、申報材料
1.《相城區企業研發費用增長后補助申報表》(見附件1,由申報企業填寫,簽字蓋章后交至所在板塊科技部門,一式一份);
2.《相城區企業研發費用增長后補助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由板塊匯總填寫,紙質材料交至高新技術科,同時發送電子文檔);
附件1:相城區企業研發費用增長后補助申報表
附件2:相城區企業研發費用增長后補助申報匯總表
3.2018、2019年度兩年向稅務部門申報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優惠明細表(A107012表)、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和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必須提供研發費加計扣除口徑的審計報告,切勿提供高企口徑的審計報告)。
五、有關事項
1.區科技局將對企業提交的研發費用情況進行復核。一旦發現企業虛報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及其相關人員責任,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直接取消當年度研發費用增長補助。
2.如企業在稅務部門備案的研發費用金額因稅務核查等原因發生變化,區科技局有權對補貼資金進行調整并追回。
3.企業研發費用增長后補助將在相城區科技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科技局按《相城區科技研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撥付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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