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制造強省和網絡強省建設戰略部署,聚焦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和重點產業鏈強鏈補鏈,重點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升級、關鍵核心技術(裝備)攻關、數字經濟培育創新、龍頭骨干企業培育、產業升級平臺建設,為制造強省和網絡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一、技術改造升級
(一)高端化改造升級項目
產業鏈現代化提升項目重點支持企業圍繞品種、質量、效率、安全等領域,加大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投入,增強高端產品開發能力,提升質量和品牌,向價值鏈中高端延伸;產業基礎再造項目重點支持集成電路、5G、生物醫藥、新型醫療器械、高溫合金材料等產業鏈上的重要設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加快形成產業化能力,提升產業基礎水平。
1.支持條件。
(1)項目符合重點方向要求,研發類項目不予支持。
(2)產業鏈現代化提升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于1億元;產業基礎再造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等其他投入。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
(3)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能評、安評、規劃、土地等手續完備(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須作出說明)。
(4)項目已開工建設,須在2023年6月底前建設完成。
(5)優先支持列入2021年度省重大工業項目清單的項目。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4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竣工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每個設區市(含所轄縣、市、區)限報6個,其中,產業鏈現代化提升項目限報4個,產業基礎再造項目限報2個。
4.支持數量。不超過30個。
(二)智能化改造升級項目
重點支持企業應用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創建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和“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場景,為全產業鏈智能化改造升級樹立標桿。
1.智能制造示范工廠項目。
(1)支持條件。
①符合江蘇省離散型(流程型)智能工廠示范建設要點相關要求。
②省內工業機器人、高檔數控機床等智能制造裝備應用總量不少于10臺套,應用場景不少于3個;項目示范應用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采用自主品牌工業機器人CR認證的優先支持(在資金申請報告中提供CR認證證書復印件)。
③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能評、安評、規劃、土地等手續完備(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須作出說明)。
④項目投入原則上不低于1億元,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20%。項目投入包括智能化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等其他投入。
⑤項目已開工建設且尚未建成(即后續仍有投入),須在2022年底前建設完成。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投入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4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竣工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10個。
2.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項目。
(1)支持條件。
①優先支持2018年以來經認定的省級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
②企業須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且在省兩化融合貫標聯盟完成貫標備案審核。
③申報項目須在當地工信或發改部門完成備案登記(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須作出說明)。
④項目總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截至2020年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60%,且軟件投入(購置費、合作費、集成費)不少于總投入的20%,人工費用不超過總投入的10%。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等其他投入。
⑤符合《江蘇省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建設指南》(蘇工信融合〔2020〕680號)相關要點,滿足基礎技術能力全部要求,制造系統能力至少滿足5項指標,在企業標桿能力和業態模式創新方面至少須各滿足1項子類要求。
⑥項目已開工建設且尚未建成(即后續仍有投入),須在2022年底前建設完成。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2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竣工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15個。
3.“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項目。
(1)支持條件。
①運用5G建設改造工業互聯網內網,面向生產環節及細分場景,將5G與邊緣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VR/AR等技術融合應用。
②項目總投入不低于2000萬元,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等其他投入。
③項目已開工建設且尚未建成(即后續仍有投入),須在2022年底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主體與電信運營企業已簽訂5G網絡建設或租賃合同。
④項目建設場景具有行業典型性,能有效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關鍵痛點,提升生產經營效益。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2000萬。**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15個。
(三)**化改造升級項目
重點支持企業圍繞現有生產系統實施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利廢、有毒有害物質減量、清潔原料替代、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基礎制造工藝**化、能源系統優化,以及再制造技術應用、生產設施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改造、廢舊產品、廢舊動力電池、工業固廢高值化資源利用和關鍵節能環保技術產業化等**化改造項目。
1.支持條件。
(1)項目符合重點方向要求。
(2)項目總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等其他投入。
(3)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能評、安評、規劃、土地等手續完備(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須作出說明)。
(4)項目已開工建設且尚未建成(即后續仍有投入),須在2022年底前建設完成。
(5)以節能改造為主的項目節能量不少于1000噸標準煤;以節水改造為主的項目節水量不少于10萬噸;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項目年處置廢舊動力電池不低于5000噸;其他**化改造項目至少應符合3項指標中的2項:制造技術**化率提高20%或達到90%以上,制造過程**化率提高20%或達到90%以上,**制造資源環境影響度下降15%或低于90%。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1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50個。
(四)服務化改造升級項目
重點支持制造業企業圍繞工業設計服務、共享制造、總集成總承包、定制化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節能環保服務、供應鏈管理、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等方向進行服務型制造能力提升,實現設計成果轉化、系統集成、大批量個性化定制、在線監測、遠程運維、產品回收利用再制造等服務能力,逐步實現從單純制造產品向“制造+服務”轉型。
1.支持條件
(1)項目符合重點方向要求,優先支持省級以上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實施的服務化改造項目。
(2)項目總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等其他投入。
(3)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能評、安評、規劃、土地等手續完備(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須作出說明)。
(4)項目已開工建設且尚未建成(即后續仍有投入),須在2022年底前建設完成。
2.補助標準
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1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竣工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20個。
二、關鍵核心技術(裝備)攻關
(一)重點方向
支持圍繞50條重點產業鏈對技術熟化、中試驗證、批量生產等工程化瓶頸技術進行創新攻關,重點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五基”產品、重大裝備短板、重要軟件和系統等“卡脖子”技術和產品,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開展自然災害防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技術(裝備)攻關(見附件1-1)。
符合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戰略部署,彌補產業鏈空缺的重大技術(裝備)攻關項目優先支持。
(二)支持條件
1.申報單位對攻關產品或技術有較好的研發基礎,有相關自主知識產權。
2.申報單位能保障項目所需資金,須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攻關任務,研發的技術產品滿足所有核心技術指標和應用考核指標。
3.項目研發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研發投入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租賃費;軟件、專利權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模具、工藝裝備開發費用;設備調試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設備購置費;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等費用;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
(三)補助標準
按一般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的3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3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50%的啟動資金,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四)申報主體
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
(五)支持數量
不超過60個。
三、數字經濟培育創新
(一)工業互聯網項目
重點支持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工業互聯網平臺和工業互聯網安全體系建設,打造具備國際競爭力的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和產業體系。
1.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項目。建設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行業型、綜合型二級節點,促進相關行業和地區標識解析應用與發展,推動標識產業生態發展。
(1)支持條件。
①已通過工信部相關單位組織的專家評估、具備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節點建設能力的單位。
②2021年底前上線并開展行業推廣創新應用,累計標識注冊量不低于5000萬,累計標識解析量不低于2000萬,接入企業不少于50家。
③項目總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研發費用等其他投入。
④項目須在2021年底前完成。
(2)補助標準。預先設定分檔考核標準(含*低門檻),實施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實施分檔獎勵。單個項目補助額分為400、500萬元兩檔,2021年**撥付100萬元,經考核通過后,撥付剩余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建設運營單位。
(4)支持數量。不超過25個。
2.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支持現有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發展,提升平臺技術供給質量、產業鏈供應鏈協作水平、應用服務能力,培育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綜合型、區域型、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
(1)支持條件。
①2018年以來經認定的省、部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兩化融合雙創平臺。
②項目總投入不低于2000萬元,截至2020年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60%,且軟件投入(購置費、合作費、集成費)不少于總投入的30%,人工費用不超過總投入的20%。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研發費用等其他投入。
③雙跨類、區域級、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應符合《江蘇省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遴選要素條件(2020年版)》(蘇工信融合〔2020〕527號)規定的定性和定量能力指標,并已具備市場產業模式和盈利能力。
④項目已開工建設且尚未建成(即后續仍有投入),須在2022年底前建設完成。
⑤申報單位承諾平臺通過數據接口方式自動上報監測統計數據到工業互聯網平臺監測系統。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3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竣工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建設運營單位。
(4)支持數量。不超過5個。
3.工業互聯網安全項目。支持為企業、政府部門、研究機構等提供工業互聯網安全滲透測試、風險評估、應急響應、風險溯源等安全服務,提升工業互聯網安全服務能力和水平。
(1)支持條件。
①項目總投入不低于500萬元,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研發費用等其他投入。
②申報單位具備工業互聯網安全技術、產品和相應服務能力,平臺可為企業、政府部門、研究機構等提供工業互聯網安全滲透測試、風險評估、應急響應等安全服務,且具備不少于20家工業企業、2個行業的安全公共服務項目經驗;或能夠開展溯源方向專業性服務,全省工業企業IP地址在庫數10萬以上,能夠為江蘇省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平臺提供IP溯源服務。
③項目須在2022年底前完成。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支持額度*高不超過1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建設運營單位。
(4)支持數量。不超過3個。
(二)信息技術應用創新項目
重點支持有基礎的信創產業集聚區,圍繞政務、金融、工業、通信、能源、交通、環保、衛生、教育、住建等重點領域,形成一批江蘇信創產品和解決方案,推廣一批先行先試應用示范成果,培育一批江蘇信創頭雁型企業,打造全國有影響的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先導區,為數字經濟培育創新提供有力支撐;支持龍頭企業與高校合作共建信創實驗室,提升信創研發攻關能力,促進信創產品推廣應用,開發信創課程等。
1.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先導區項目。
(1)支持條件。
①在重點應用領域,有龍頭骨干企業、有可推廣的信創產品、有示范應用的基礎。
②有明確的實施運營主體,擬投入一定資金用于信創先導區建設,重點支持龍頭企業信創產品研發、信創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以及信創產品推廣應用和標準、知識產權等產業生態建設。實施期內用于先導區建設的投資預算不低于1億元。
③有明確的實施方案和績效目標,創建實施期為2年。
(2)補助標準。每個先導區安排補助資金不超過3000萬元,分兩期安排。首期按照總投資預算的30%安排,*高不超過2000萬元,項目期滿驗收審核后,根據績效評價情況安排后期補助資金,*高不超過1000萬元。
(3)申報主體。軟件及信息產業園、經濟開發區或高新技術開發區。
(4)支持數量。不超過3個。
2.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實驗室項目。
(1)支持條件。
①由《江蘇省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品圖譜》中列入的省內骨干信創企業作為牽頭實施主體,聯合產業生態相關企業和省內高校,在高校合作建設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實驗室。
②由高等院校提供實驗室場所和基礎設施,信創企業負責提供滿足實驗室建設目的所需信息化軟硬件產品和服務,開放信創技術和案例庫、項目庫,開展實驗室建設;高等院校負責實驗室的運營,對實驗室的建設和運營提供保障,校企合作,共同利用實驗室開發信創特色課程、開展信創人才培養、實施信創協同創新等。
③在省高端軟件關鍵技術產業化指南中列出的重點方向上聯合攻關并至少實現一個方向的突破。
④有明確的建設方案和績效目標,每個試驗室合作期不少于5年,其中建設期為2年。
(2)補助標準。每個信創實驗室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分兩期安排。首期資金按照總投資預算的30%安排,*高不超過300萬元;二期資金在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根據建設績效安排后期補助資金,*高不超過200萬元。
(3)申報主體?!督K省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品圖譜》中列入的省內骨干信創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5個。
(三)數據產品化項目
重點支持工業大數據應用、行業大數據應用、大數據重點產品、數據管理及服務、區塊鏈創新應用等領域,推動數據產品化,加快數字產業化步伐。
1.支持條件。
(1)申報單位已入省工信廳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企業庫,項目入選近兩年省級大數據、區塊鏈應用示范項目且未獲得過專項資金支持。
(2)項目須基于數據的采集、存儲、傳輸、處理、分析挖掘、可視化等技術,或基于加密算法、對等網絡、智能合約、共識機制等區塊鏈技術,形成數據分析模型、系統、平臺、解決方案、軟硬件一體化等產品。
(3)項目總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研發費用等其他投入。
(4)項目須于2022年底前完成。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進行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
4.支持數量。不超過20個。
(四)數字經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1.重點方向。構建數字經濟生態,重點支持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服務平臺及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見附件1-2)。
2.支持條件。
(1)項目符合附件規定的重點方向、建設內容、實施目標、認定標準等。
(2)項目投入或服務達到規定的標準。
①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總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截至2020年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60%,原則上2021年底前建成運營(其中重點方向1原則上在2021年3月底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且在2022年底前建成運營)。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研發費用等其他投入。
②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項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簽訂的服務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其中兩化融合貫標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③采用招投標方式的項目,按標書要求申報。
(3)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能評、安評、規劃、土地等手續完備(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須作出說明)。
3.補助標準。
(1)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按不超過總投入的20%予以補助,*高不超過2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采用招投標方式的項目,按照財政規定標準或實際支出需要予以補助。
(2)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預先設定分檔考核標準(含*低門檻),實施期滿后按照合同要求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實施分檔獎勵。單個服務商補助額分為200、300、500萬元三檔,且支持比例不超過已完成合同金額的20%。2021年**撥付100萬元,經考核通過后,撥付剩余資金。
4.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省內項目建設運營單位和服務項目實施機構。
5.支持數量。不超過40個。
四、龍頭骨干企業培育
(一)企業重大兼并重組項目
重點支持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行業企業通過兼并其他企業提升產業鏈生態整合能力,搶占產業發展制高點,獲取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支持汽車及零部件、化工、電子、紡織等行業通過兼并重組整合上下游資源;通過開展國際并購,收購海外企業,強化全球的研發布局和產業發展。
1.支持條件。
(1)重點支持“百企引航”“千企升級”入庫企業,2021年有兼并重組意向并且能夠成功并購國內外企業,對增強產業鏈整合力、行業輻射帶動力,搶占產業發展制高點具有明顯成效。
(2)支持汽車及零部件、化工、電子、紡織等行業通過兼并重組整合資源,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
(3)項目已完成盡職調查、資產評估、兼并重組協議書(合同)等前期工作。
(4)兼并重組交易必須是符合國家規定并已取得相關批準手續的交易,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各子公司間交易所進行的兼并重組不可申報。
(5)并購完成后,發起方企業須**控股(**控股指發起方須為企業*一控股50%及以上的*大股東)。
(6)兼并重組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實際出資額折合人民-17-幣5000萬元以上(發起方為同一企業的,2021年度同時完成的多個并購項目出資額可合并計算,列入合并計算的單個項目出資額須大于5000萬元)。
(7)2021年底前完成并購。2020年底已完成的兼并重組項目不予支持。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實際出資額(支付現金部分)的5%予以補助,*高不超過3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完成并購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制造業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15個。
(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項目
重點支持制造業企業提升主導產品在細分領域的地位,培育制造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企業。
1.支持條件。
(1)2020年省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2)企業近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8%以上。
(3)主導產品處于產業鏈核心環節,技術水平達到國內**或替代進口,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60%以上,企業近三年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平均達4%以上。
(4)企業上年度用于創新升級、管理升級、安全升級的項目綜合投入(包括高端人才引進、關鍵技術研發、設備更新、購買專業化服務等)不低于1000萬元(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5)上年度實繳稅金不低于400萬元(提供完稅證明)。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綜合投入的20%予以補助,*高不超過500萬元。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60個。
(三)標準領航質量提升工程項目
重點支持企業實施標準領航質量提升工程。
1.支持條件。
(1)制定了關鍵指標高于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并組織生產銷售,承擔2021年度“質量提升標準領航工程”的企業。
(2)企業主導產品處于產業鏈核心環節,技術水平達到國內**以上或替代進口。
(3)企業上年度綜合投入(包括人才引進、關鍵技術研發、設備更新、購買專業化服務等)不低于500萬元(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2.補助標準。按不超過項目綜合投入的20%予以補助,*高不超過200萬元。
3.申報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
4.支持數量。不超過10個。
(四)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
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五)省級以上授牌認定獎勵項目
重點支持省委、省政府政策文件明文規定的獎勵事項,包括獲2020年度工信部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單項**企業(產品)、獲2020年中國工業大獎、2019年全國質量獎的單位、2020年度**入圍中國企業500強制造業企業、獲2020年度“i創杯”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二等獎及以上并落戶江蘇運行良好的項目。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會、重大活動項目
五、產業升級平臺建設
(一)重點方向
支持建設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支持建設集群發展促進機構;支持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支持開展產業人才培訓;支持**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
(二)支持條件
1.項目符合附件規定的重點方向、建設內容、實施目標、認定標準等。
2.項目投入或服務達到規定的標準。
(1)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①申報建設發展資金須為省試點建設的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重大共性技術開發項目,項目總投入5000萬元以上,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1000萬元。項目總投入包括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檢驗檢測、專利、研發費用等其他投入。②重大共性技術開發項目原則上應在2022年底前完成。
(2)集群發展促進機構項目,①申報單位要圍繞某一特定集群和產業鏈開展服務工作。②申報單位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規章制度、穩定的收入來源,擁有10人以上的專職服務團隊,在集群產業領域具備專業化服務能力和較高的服務水平。③項目總投入不低于200萬元,截至2021年3月底已投入不少于總投入的20%。項目總投入包括集群發展促進機構日常運營管理的軟硬件建設投入、組織開展的公共服務活動投入以及組織搭建的公共服務平臺投入(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獎金福利、招待費等無關開支)。④項目須于2022年底前完成。⑤對入圍國家集群競賽的促進機構優先支持。
(3)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項目,須為有效期內的省級以上(含?。┲行∑髽I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2020年度平臺建設投入(僅指購置服務設備、儀器和信息化改造投資,不包括土建投資、房屋改造等費用)和服務中小企業支出(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獎金福利、招待費等與服務企業無關開支)總額達400萬元以上,提供的免費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不少于總服務量的20%。②2020年度各地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投入和服務中小企業支出(同上)總額達200萬元以上,所有服務均為免費公益性服務。
(4)“英才名匠”產業人才培訓項目,①申報單位具有培訓資質(登記證書、營業執照等證照中包含教育或培訓類表述);在江蘇境內有固定的辦公場地,穩定的培訓業務執行團隊,注冊運營時間及實際開展培訓業務時間不低于3年(截至2020年12月底)。②申報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0萬元(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事業單位和非營利性機構不受注冊資金和收入總額限。近三年年均培訓不低于1200人次(不含線上培訓)。③申報單位掌握一批經管名師和知名企業高管等高端產業界和實戰型師資資源,具備自主招生能力;近三年有承接省級以上政府部門培訓項目的經驗,服務業績優良。
(5)**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項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簽訂的服務省內企業的合同總額不低于3000萬元。
3.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能評、安評、規劃、土地等手續完備(其中,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項目無需提供,其他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須作出說明)。
(三)補助標準
1.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發展項目,主體為省級試點制造業創新中心,其建設發展資金支持未滿3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重大共性技術開發,按不超過項目投入的20%予以補助,*高不超過20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項目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2.集群發展促進機構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予以補助,*高不超過500萬元。**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3.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按不超過建設投入和服務支出總額的20%予以一次性補助,*高不超過300萬元。承擔國家和省重點任務的中小企業公益性平臺,按實際支出予以補助。
4.“英才名匠”產業人才培訓項目,按符合規定的實際總投入予以補助,*高不超過300萬元。**按照核定總預算的50%予以補助,項目執行完畢并經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專項資金。
5.**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項目,預先設定分檔考核標準(含*低門檻),實施期滿后按照合同要求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實施分檔獎勵。單個服務商補助額分為200、300、500萬元三檔,且支持比例不超過已完成合同金額的20%。2021年**撥付100萬元,經考核通過后,撥付剩余資金。
(四)申報主體
符合上述條件的省內項目建設運營單位和服務項目實施機構。
(五)支持數量
不超過85個。
———————————————————————————————————————————————————
想要了解更多詳情,請查看蘇州智為銘略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fdqp.cn,智為銘略提供免費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企業補貼政策申請評估報告,關注智為銘略獲得更多優惠政策。
智為銘略核心產品與服務:軟件著作權登記、商標注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江蘇省新產品新技術鑒定、知識產權貫標、軟件產品登記、軟件企業認定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
[上一個產品:沒有了!] [下一個產品:沒有了!
電 話: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郵箱 cs@key-way.com
地址:蘇州市干將東路178號蘇州自主創新廣場3號樓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