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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蘇知識產權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 政策解讀
為了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營造更好的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環境,推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2017年10月30市政府*2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姑蘇知識產權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并于2017年11月30日印發了該《細則》。《細則》從頒布之日起實施。現將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依據
在經濟、貿易、科技全球化背景下,努力創造自主創新的體制和環境,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建立公平、有序的競爭秩序,全面有效地推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都需要大量高素質的知識產權人才。
2015年3月17日,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市的意見》(蘇委發〔2015〕12號)(以下簡稱《強市意見》),明確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列入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工作目標和七大主要工作任務,并確定了全市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和具體舉措。到2020年,知識產權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培養知識產權管理、服務、研究、咨詢等各類人才,形成一批知識產權領軍、拔尖、后備等不同層次的人才隊伍。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達50人、拔尖人才達500人、后備人才達2000人,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專業人才達2萬人。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要求、《強市意見》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建設的要求以及《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蘇委發〔2016〕28號)政策文件精神,市知識產權局在市人才辦的指導下,研究制定了《細則》,以完善知識產權人才引進、培養和認定工作體系、認定標準、政策等,進一步加強蘇州市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建設,為蘇州知識產權強市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二、我市知識產權人才的現狀
經過多年努力,我市知識產權人才隊伍逐步發展壯大,目前全市共有知識產權人才7000多名,主要包括知識產權研究人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人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專利審查員以及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人員等等。共有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庫專家3名(其中1名同時為國家知識產權領軍人才)、國家知識產權百名高層次人才2名、知識產權高級工程師8名、工程師97名,工程師培訓結業人數3169人,服務業從業人員3300人(其中專利代理人388人)。
三、起草過程
1、充分調研,形成初稿。為制定本《細則》,市知識產權局進行了一年多的調研準備工作,多次召開由市(縣)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企業、知識產權研究機構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專題座談會,在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形成了初稿。
2、充分溝通,形成征求意見稿。形成初稿后,市知識產權局積*和市人才辦、市財政局等部門進行溝通協商和征求意見,市人才辦、市財政局十分支持,同時把知識產權人才納入全市人才開發工作體系之中,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市知識產權局還專門征求各市(縣)區相關部門的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建議修改后,提交市人才辦主任會議討論,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兩次專題研究,針對主任會議意見,市知識產權局對《細則》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提交*七次創新例會審議,創新例會原則通過,建議再提交市政府*21次常務會議審議。市知識產權局根據10月30日的市政府*21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作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再次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形成了*終送審稿,并由市政府于11月30日進行了印發。
三、主要內容
《細則》共二十三條,主要內容涉及:
1、關于人才的界定和人才計劃實施范圍
對姑蘇知識產權人才的界定著重強調了人才的專業性及其對創新發展的作用,主要指在蘇州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的企業中從事知識產權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識產權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能夠推動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并對激勵創新、引領創新、保護創新和服務創新作出貢獻的高層次人才。人才計劃覆蓋整個蘇州大市范圍。
2、關于引進人才的申報條件。
對人才的引進按領軍人才、重點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三個層次進行實施,分別從年齡、學歷、從業年限、工作經歷、業績以及收入等方面對各個層次的人才進行了條件限制,體現了人才的綜合素質,突出了人才經歷、經驗及業績。
3、關于引才政策
一是對引進的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重點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分別給予不超過25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的安家補貼,自認定并完成購房手續后下一年度起分五年等額撥付。其它優惠政策包括房貸政策、市民待遇等。領軍人才、重點人才購買自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可放寬至*高限額的4倍,青年拔尖人才可放寬至2倍。引進人才的非本市戶籍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待遇。
二是對引才單位引進知識產權領軍人才成效突出的,給予10萬元的引才獎勵。
4、關于人才培養
對本地人才的培養,設立了人才貢獻獎,每年評選一次,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具體評獎辦法另行制定。支持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的建設,從《細則》實施之日起,對認定為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的,分別給予*高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5、關于申報主體及申報材料
《細則》*十二條、*十三條說明,除申報知識產權培訓基地補貼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而開展知識產權培訓的單位性質可以為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外,申報其他政策均須是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并且,申報的人才必須已與本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特別地,對于申報人才引進政策的企業,須在人才與本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后2年內進行申報。申報材料中的《姑蘇知識產權人才計劃申報表》會有統一的格式,屆時會在人才計劃申報通知中加以體現,人才計劃申報通知擬在每年3月底前印發。
6、關于資金保障
《細則》中所涉及的獎勵資金由市人才開發資金全額承擔。安家補貼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其中,市轄區的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按1:1分擔。培訓基地建設補貼由市知識產權專項經費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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